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第九条是什么(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第九条解读)
又到了快放年假的时候了,今年的年终奖在向你遥遥招手了吗?今年的工资都领到手了吗?身为HR,年末发工资一定要警惕,避免在发工资中的这9大坑:
01
以公司亏损为由不发年终奖
到了年底,一些企业会因为经营状况不佳,拒绝给员工发放年终奖金。这合理吗?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年终奖金一般是企业根据企业利润、员工个人绩效等综合因素推出的激励措施。年终奖金的发放不是强制性的。每个公司都可以根据绩效根据自己的“自己的标准”来发行它们。
1、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有约定,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如何,均应遵守协议;
2、如无特别约定,本公司可不予发行。如果是的话,付款时间通常由公司自行决定。
02
加班工资将推迟到年底
为了防止员工跳槽,一些雇主会扣留员工的加班费或部分工资直至年底。这算拖欠工资吗?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补足所欠工资,也可以以工资未足额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03
未提前30天提出辞职将被扣工资
金九银十招聘旺季,很多人在没有年终奖的情况下,会选择在年底跳槽。辞职时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工资将被扣除。这合法吗?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时结清工资。
工资视为正常劳动收入。没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无权克扣工资。
04
工资“白发”,今年工资明年发
为了留住员工,一些公司会在年底扣留员工的工资,等到员工放完假后再发工资。这违法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雇主和雇员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工资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05
分割工资并减少社会保障缴款
一些企业“绞尽脑汁”降低人力成本,利用工资分成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从而减少社保缴费支出,告诉员工可以增加收入。
然而事情的真相是:工资分拆后,“五险一金”、经济补偿等多项福利受损,得不偿失。
非法分割工资的常见形式有四种:
分为现金和银行卡发行;
拆分为外包劳务公司,由公司分配;
拆分工资卡并提供发票和报销开具;
它将分发给员工本人及其家人。
06
工资可议,不留证据维权难
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都会说“薪资面议”。
但需要注意的是,“薪资协商”只是口头约定过程,“协商”结果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劳动合同》。如果不写下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就只能口头说说,没有任何依据。
07
怀孕女职工产检被扣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本条不限制产前检查次数,即只要是根据医嘱进行的正常、必要的产前检查,均应计入工作时间,计入正常出勤。不能算作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也不能扣除工资。
08
以餐券或实物支付工资
也有网友询问,部分职工除了领取部分工资现金外,单位还会发放食堂餐券或其他实物。这个可以吗?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
09
员工休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有些法定节假日期间,劳动者虽然不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仍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是指全体公民放假的节假日,包括: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共11天。
假期是带薪的,部分公民放假时,节假日、纪念日、少数民族习惯节日也带薪。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最后小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号文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金额、时间、领取人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
根据该规定,企业不开具工资单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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