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月21.75天是怎么算出来的
根据一年 365 天减去 104 天休息日,再除以 12 个月得出。
在劳动法中规定的每月 21.75 天是这样计算得来的。一年有 365 天,而全年的休息日,也就是星期六和星期天,一共有 104 天。那么一年的工作日就是 365 天减去 104 天等于 261 天。再用这 261 天除以 12 个月,就得到了每月的平均工作日 21.75 天。这一规定在计算工资、加班工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计算员工的日工资时,通常会以其月工资除以 21.75 天来确定。当涉及到加班工资的计算时,也会以 21.75 天为基础进行相应的计算。通过明确这样一个平均的工作天数,有助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工资报酬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使劳动法律关系更加清晰和明确。同时,也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一个相对统一的计算标准,减少因计算方法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和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