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一、刑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刑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既遂的处罚规定主要如下:
(一)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这里的“数额较大”是重要的入罪标准之一,通常结合具体案件涉及的欠薪金额等因素来综合判定。
(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包括比如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生活陷入极度困境,引发劳动者自残、自杀等严重身心健康损害,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情形。
另外,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同时,若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新有哪些新规定
新劳动法在多个方面有新规定。
在方面,对更加细化。明确不同期限劳动合同对应的时长,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比如,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等。
在加班制度上,加强对劳动者加班权益的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严格限制加班时间。同时,明确的支付标准,确保劳动者获得足额报酬。
在裁员规定上,增加了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定程序和限制条件。如裁员需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且,对一些特殊群体如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等进行重点保护,非法定情形不得随意辞退。
在处理方面,优化了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鼓励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完善和诉讼的衔接机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清晰的维权途径。这些新规定旨在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
三、新劳动法有哪些新规
新劳动法的新规涉及多个重要方面。
在劳动合同方面,对合同签订的要求更加细化。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支付等法律责任。
关于加班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严格限制加班时长,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提高了加班工资的标准,确保劳动者能得到相应补偿。
在劳动者权益保护上,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惩处力度。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另外,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简化了部分处理流程,提高处理效率,使劳动者维权更加便捷。同时完善了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负担,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这些新规旨在构建更加公平、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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