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有惩罚措施吗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有惩罚措施吗
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办理入职但没签合同公司承担责任吗,签订劳动合同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手续,在日后的工作中如果出现纠纷就要进行维权,有力的一个证据就是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进行维护一定的去权利,但是为了保险起见签订劳动合同最为妥当。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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