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间企业能否终止员工劳动合同
医疗期间企业能否终止员工劳动合同
不可以。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在医疗期间是不能够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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