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满7天按最低工资标准签合法吗
一、未满7天按标准签合法吗
依据《》的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以货币方式每月向劳动者直接发放,而不得有任何延迟或者任意压低劳动者的工资的行为。
同样,《》的十一条亦规定,若用人单位在正式雇佣劳动者后并未紧密地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又或与新招聘员工约定的相关劳动报酬条款模糊不清时,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必须依从集体合同所定标准执行;倘若无集体合同存在或集体合同对此事无具体规定,则将实行原则。
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尚未满七日,亦不可依照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须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双方约定的相应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如在合同中已清晰注明依据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该项约定则为非法之举、突破了以上的限制。
究其原因,即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内涵。
综合而言,劳动合同未满七日便依最低工资标准签订规定并不符合公正合法的原则。
作为劳动者,他们有如下权利要求:即根据自己实际工作的天数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领取报酬。
当面临此类状况时,劳动者可以先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管部门提出申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不续签劳动合同要补偿吗
在第一种情况中,即“员工公司决定不再续约但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第二种情形则是“当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打算续签合同时,确实有义务向雇员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
这其中需要注意的细节是,员工每服务满一年就应获得相应的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而且这部分补偿金额需依据雇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所得到的来计算。
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实际支付给雇员的金额应当以其最终拿到手中的货币为标准。
”
另外,倘若雇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4条中的特定规定并因此请求续签,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这一请求则无疑将构成违法行为,此时他们应当向该雇员支付赔偿金,具体而言就是每服务满一年便可得到两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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