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是否存在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计件工资是否存在最低工资标准问题)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水平的制度。也是政府规范经济活动、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数额。
网友咨询:
计件工资有最低工资标准吗?
律师答复:
计件单位职工享受国家最低标准工资。
计件工资制度是指根据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预定的计件单价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计量劳动时间的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度是一种间接使用劳动时间来计算工资的制度。它是计时工资制度的变形形式。是指按照确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需要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其一般表述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制计件、定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应当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劳动定额后,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律师补充道: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参考当地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最低生活费、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和调整。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根据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考虑本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还应适当考虑兼职人员的工作稳定性。工作条件、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职员工的差异。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企业联合会研究制定。同级企业家协会,并将拟定的方案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制定标准和说明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收到方案草案后,应当征求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可提出修改方案。收到方案后14天内未修改的,视为同意。
《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扣除下列各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延长工作时间和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津贴;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福利待遇等。
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应当根据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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