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不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倘若用人机构未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员工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且在此基础上解雇了员工,那么依据法律规定,该用人机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所示:首先,应以员工在本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为依据;其次,每满一年即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已工作一年进行计算;最后,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则需向其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
若用人机构未能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则还需额外支付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金。
若由于用人机构故意拖延不签定劳动合同,导致员工遭受工资损失以及医疗待遇损失等问题,除了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外,还须向员工支付额外的赔偿费用。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用人机构违法时,可能需要支付双倍的。
对此,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机构予以纠正,并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入职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如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超1个月未至1年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支付双倍酬金之责任。
此乃《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所指,因用人单位违反法规,须依法向劳动者付出赔偿。
若用工满1年后仍未签定书面劳动协议,则视作已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如因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亦需依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