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不给我怎么办
一、签不给我怎么办
若您遇到了此类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几种解决途径: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可尝试向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会组织寻求援助,由工会代表为您讨回公道;再次,可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等地成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相关机构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也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其采取措施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最后,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或者在对仲裁结果不满时,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规定,于劳动合同这一重要文件中必须明确列入以下七个必要的基本条款: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具体的工作职责与范围、合理的劳动安全保障措施及劳动环境、公平公正的劳动薪酬待遇、严格的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授权许可及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在劳动合同这份法律文件中,除了必须遵循的法定条款外,还可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并添加合适的额外条款。
对于法定条款以外的事项,例如的长短、商业机密的保护方法、服务年限的约定以及特殊权益的保障措施等等,均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予以载入劳动合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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