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和个人劳动合同是否有差别
一、个体和个人劳动合同是否有差别
在法律层面上,个体经营者与其雇佣的劳动者所签署的劳动合约并无本质性的差异,后者并不需要被称为个人劳动合同,准确而言,此类雇佣关系所涉及的劳资争议及其评判标准应当完全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法》执行。
关于这个问题的实质理解,个体经营厂商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实质性地等同于一般的企业或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唯一的差别在于双方当事人间的法律地位有所不同,然而,无论是个体经营厂商还是企业组织,他们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合同应包含的具体条款都是一致的,因此,所有涉及到这些劳动合同的争议都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入职多长的时间需签劳动合同
鉴于员工入职之后,应于一个月之内与用人单位签署这一事实,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未能及时与劳动者缔结劳务合同的话,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必须依法履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但是还不足以一年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务合同的义务,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双倍薪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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