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几个月工资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几个月工资
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赔偿原则如下所述:第一,如果雇佣方在自使用劳动力之日起的一个月到一年内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酬,此种支付应该保持延续至最长不超过11个月份。
第二,假如雇佣方拒绝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并最终决定解聘劳动者,那么该仍应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
此处的经济赔偿计算依据为以下几项:
(一)依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经济赔偿,该年限每满一年即可获相应月数的工资支付;
(二)工作年限若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则按照完整的年份予以计算;
(三)如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那将给予其半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
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几个方面得特别留意哦!首先呢,合同得是合理合法的;然后呢,一年期合同的不能超过60天哦;接下来,关于工作内容和劳动条件都要白纸黑字写清楚哦;再者就是,你得学会点儿跟这个岗位有关的知识才行呢;最后呢,记得尽快把劳动合同给签了哈;还有就是,别忘了了解合同里每条条款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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