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职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若员工对签署劳动合同时持有抵触情绪,企业可按照下述程序进行相应处置:首先是进行详细的解释与宣传。
企业应全面阐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从而凸显其作为保护员工权益最为关键的手段之一的重要性。
企业可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在特定期限内前来完成劳动合同的签署工作,如员工对此表示拒绝,企业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还可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拒绝签署劳动合同将被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进而赋予企业终止的权利。
最后,为了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企业最好避免雇佣那些不愿意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
若员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署工作,企业可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依据我国《》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已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仍予以拒绝,则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在此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证明已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拒绝签署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即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法律意思表示一致,且均有意愿持续履行合同,则可依法进行续签。
续签内容可包括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及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多种类型。
对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已达十年以上者,如双方法人一致同意续签并劳动者明确请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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