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还算试用期吗
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必须涵盖试用期间。
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可据此设定试用期的相关条款和条件。
对于劳动合同期限截至三个月未满一整年的情况,试用期的上限为一个月,并且在此期间内,只允许设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劳动合同中仅仅规定了试用期,那么此试用期将被视为无效,而这段期限应被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员工是否签聘用合同
首先呢,你要知道,试用期的新人们是不用签雇佣合同哒,他们需要签订的其实是劳动合同哦!其次呢,试用期这部分其实是被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
如果劳动合同里面只提到试用期这件事,那这个所谓的“试用期”就不能算数啦,这段时间应该被当作整个劳动合同期限来看待。
还有就是,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是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者说你的劳动合同期限还不到三个月的话,那么也是不能约定试用期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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