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年假符合劳动法吗
一、没有年假符合劳动法吗
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依据我国《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而言: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同时,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例如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等。
若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所以,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年假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职工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年假怎么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后,年休假的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有未休年假。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例如,劳动者日工资200元,未休年假5天,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为200×300%×5 = 3000元,这里面实际额外支付的补偿为200×200%×5 = 2000元。
二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且有未休年假。同样,用人单位也需按照上述标准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是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离职前休完年休假,则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三、解除劳动合同年假如何赔偿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年假赔偿需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一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有未休年假。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比如,若劳动者日工资为200元,未休年假5天,那么应支付的年假赔偿为200×300%×5 = 3000元,但其中包含已发放的正常工作期间工资1000元,实际额外支付2000元。
二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且存在未休年假情况。同样,用人单位需按照上述标准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是到期终止等情形下,若劳动者有未休年假,用人单位也应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总之,无论何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存在未休年假的情况,用人单位都应依法支付相应的年假赔偿,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没有年假符合劳动法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