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有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本着对劳动者权利的尊重与保障,以及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当劳动合同的效力终止时,应依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年限作为衡量标准,以工作每满一年(即一整年)为基础,支付给劳动者相称于一个月工资的报酬。
若劳动者在该单位累积服务已逾六个月但未满一年(也就是跨过了半年的门槛,但又不足一整年)的情况下,则需按照一整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额。
反之,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那么就只能获得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对于那些月薪超过用人单位经营所在地、下辖级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本地域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三倍水平的劳动者,其所请求的经济补偿额度将以内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主流标准来进行核算。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如此,为确保公正公平,向这些特定对象支付经济补偿的累计期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这个法定标准。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年限如何算,法律如何规定
详细地来讲,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所参照的上一年度内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定义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以前的12个月中,正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平均应得工资,这其中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补贴与津贴、、奖金以及在特定情况下所支付的工资等多种形式的薪酬收入。
若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后,则经济补偿需按照该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实际服务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作为标准款项支付给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乙方违约赔偿甲方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没错,在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里,要是乙方违反了合同规定的话,那甲方是有权利要求乙方进行赔偿的。
这就是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面所说的,要是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上的约定,比如说单方面解除了合约,又或者违反了像、竞业禁止这样的条款,给雇主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他们就得承担起赔偿的责任。
至于赔多少,怎么赔,这些都得看你们当初在合同里是怎么商量好的,或者是看你真的因此花了多少钱来定。
当然了,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去告诉雇主他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他也是有可能要支付违约金的。
不过具体的赔偿范围、额,还有该承担多大的法律责任以及怎么处理,还得看看实际发生的案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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