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家不愿意去有赔偿吗怎么办
公司搬家由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或其他因素,需要将办公地点搬迁至其他地方。如果员工不愿意随公司搬家,那么公司有责任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那么,公司搬家不愿意去有赔偿吗?如何办理?
一、公司搬家不愿意去有赔偿吗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变更工作地点后,如果员工不愿意随公司搬家,公司应当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通常由公司与工会协商确定,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由员工提出辞职,公司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给予员工补偿。
二、公司搬家不愿意去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
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一位员工在公司工作了5年,月工资为10000元,公司搬家后,员工不愿意随公司搬家,那么员工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为:5年x10000元=50000元。
三、公司搬家新公司不想去可以拒绝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在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员工不能无故拒绝搬家。
如果员工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随公司搬家,可以与公司协商,比如安排员工在原址继续工作,或者调动员工到其他岗位等。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提出辞职,公司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给予员工补偿。
公司搬家后,员工不愿意随公司搬家,公司应当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通常由公司与工会协商确定,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由员工提出辞职,公司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给予员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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