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情形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的解除**:
-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此外,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也可解除。
**劳动合同的终止**:
- **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外,劳动合同终止。
- **法定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法定情形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二、如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通常需遵循以下流程:
(一)提出解除意向。若劳动者提出解除,需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一般试用期提前三日,正式用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
(二)协商相关事宜。双方就后的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进行协商。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的,依情形决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三)进行工作交接。劳动者应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将手头工作、资料等交接清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四)出具解除证明。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后续可能的权益维护之需。
三、解除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以下为你具体说明:
(一)公章。公章是单位对外行使权力、承担责任的重要标志,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文书上加盖公章,能够明确表示该解除行为是用人单位的正式意思表示,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例如,在一些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者通知中,加盖公章可以让劳动者清楚知晓该解除行为是经过单位决策和认可的。
(二)劳动合同专用章。劳动合同专用章是用人单位专门用于签订和处理与劳动合同相关事宜的印章。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场合使用劳动合同专用章,同样能够表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专门意志,也符合其特定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加盖哪种印章,都应当确保印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且相关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内容也需符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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