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试用期吗
一、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试用期,但并非所有劳动合同都必须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的约定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也不得约定试用期。
另一方面,若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其期限也有明确限定。例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此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需依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二、在试用期是否要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即便在试用期,只要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从劳动者权益保障角度讲,签订劳动合同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会对试用期的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关键事项作出约定,使劳动者清楚自身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随意侵害其合法权益。例如,明确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标准。
从用人单位管理角度看,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规范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可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即使出现纠纷,也有合同依据便于解决。
三、试用期员工是不是需要签合同
试用期员工需要签合同。具体阐述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单独约定试用期而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角度,签订劳动合同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发生,劳动合同就是重要的依据,能保障劳动者依法获得应有的报酬、福利等权益。
从用人单位管理角度,签订合同有助于规范管理。明确试用期的相关约定,如考核标准、转正条件等,若试用期员工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试用期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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