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可以签到劳动合同,有没有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签到劳动合同,有没有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属于《》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资格,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在经营活动中,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包括招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一系列用人相关的事务,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其要招聘员工,一般需由总公司出面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下,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有则可以,无则需通过总公司或在总公司授权下签订。
二、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赔偿的计算标准及要点如下:
(一)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为止。在此案例中,也就是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共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工资计算标准。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三)诉讼时效。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总之,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个月的双倍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签和劳动合同有何种区别,法律上如何认定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法律上也有不同认定:
主体不同。三方协议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主要用于解决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而劳动合同仅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
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目的是确定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用人单位的录用意向;劳动合同是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内容不同。三方协议主要包括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录用意向等;劳动合同则涵盖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具体劳动权利和义务条款。
法律适用不同。三方协议主要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约束;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调整。
总体而言,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就业的初步约定,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正式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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