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一、不签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在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中,以下几类证据通常较为关键:
(一)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记录,包括银行工资流水明细,能清晰显示工资发放主体、金额及发放周期;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可证明劳动者身份及工作归属;同事证言,需是知晓情况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同事提供的书面证言。
(二)证明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的证据。例如考勤记录,若有打卡系统,打卡记录可作为证据;工作任务安排的相关记录,如邮件、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能显示工作任务的分配及完成情况。
(三)证明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的证据。如工资条,详细记录工资构成;福利待遇发放记录,像社保缴费记录、缴存记录等,可证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
劳动者应妥善收集和保存上述证据,以增强在劳动仲裁中的胜诉可能性。
二、员工不签合同,单位要承担责任吗
员工不签合同,单位是否承担责任需分情况来看。
若单位已尽到诚信协商义务,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故意不签或者拖延签订。这种情况下,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需依法支付员工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员工仍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未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而是继续用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员工仍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义务,保障员工权益。
三、小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小公司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无论公司规模大小,只要用工,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若小公司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法律风险。比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保障。对劳动者而言,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对小公司来说,也能规范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小公司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小公司应依法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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