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订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一、劳动合同续订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劳动合同续订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手续,具体如下:
**条件**:
1.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平等协商,均有继续维持的意愿,这是最常见的续订条件。
2.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手续**:
1. 提前通知。一般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定期限(如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2. 协商。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 签订。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或直接在原劳动合同上注明续订条款,并签字盖章。
4. 备案。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用人单位将续订后的劳动合同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有哪些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有以下相关规定: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某员工在一家连续工作了十年,若无特殊情况,双方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者必须要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特殊情形。在一些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短期性等特点,订立口头协议更符合其实际需求。
此外,对于一些劳务关系,例如个人与单位之间形成的临时性、一次性的劳务服务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无需订立劳动合同,而是依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权利义务。总之,是否订立劳动合同要根据具体的用工形式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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