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受伤骨折没有劳动合同如何办
一、在工地上受伤骨折没有劳动合同如何办
在工地上受伤骨折但没有劳动合同,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确认劳动关系。虽无书面劳动合同,但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二)申请认定。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受伤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
(四)索赔。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主张相应的,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没有劳动合同工厂搬迁如何赔偿,法律上如何认定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厂搬迁的赔偿及法律认定需分情况讨论:
(一)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员工按照工厂要求提供劳动、接受管理、工厂支付劳动报酬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样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般可凭借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
(二)工厂搬迁赔偿问题。若工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一般不视为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变更,员工应服从安排,若员工自行离职,通常没有经济补偿。但若工厂搬迁至本市行政区域外,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若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工厂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没有劳动合同建筑工地怎么确立劳动关系
在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通过以下方式确立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上面有单位发放工资的记录,能证明劳动者为该建筑单位提供劳动并获得报酬。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建筑工地发放的出入证、工作牌等可作为证据。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若有相关报名登记的材料留存,可辅助证明。
(四)考勤记录,工地的打卡记录、签到表等能反映劳动者的出勤情况,证明其在该工地工作。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同工地其他工友的证言,证实一起工作的事实。
此外,若有与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提及工作安排、工资协商等内容,也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通过收集上述相关证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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