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的给付怎么处理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的给付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补偿金的给付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因为是劳动者主动选择不续订,且用人单位已尽到维持或提高待遇的义务。
(二)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决定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支付补偿金时,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当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这意味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条件,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此时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在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主体一方不存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可终止合同。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单位进入破产程序,无法继续经营,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从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导致单位主体资格丧失或无法继续经营,劳动合同也随之终止。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单位也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等费用。
三、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双方协商一致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过协商,就终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这是基于合同双方的自愿和共同意愿。
(二)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这是区别于全日制用工的显著特点之一。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无需特别的法定事由,只要提前通知对方,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法定情形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当劳动者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也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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