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需分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例如,原工资为每月5000元,用人单位提出以每月6000元续订合同,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此时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
(二)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原岗位为管理岗,续订时用人单位将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单位需支付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归于消灭。具体情形如下:
1.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的,。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其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开始享受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在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主体一方不复存在,合同自然终止。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破产后,已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合同终止。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此时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或不再存续,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兜底条款,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其他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三、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赔偿标准方面,依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赔偿程序上,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若协商不成,可向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若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其他损失,如工资损失、福利待遇损失等,劳动者还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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