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职工哪些费用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职工哪些费用
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对职工的补偿费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补偿金。若公司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如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二)代通知金。若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的,应当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三)赔偿金。若公司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如没有法定事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需注意,具体补偿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形确定,职工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生意惨淡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吗
生意惨淡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分情况来看。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可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合法的,且用人单位一般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因生意惨淡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通常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或者出现经济性裁员等特定法定条件下,才可解除劳动合同。生意惨淡本身一般不属于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事由。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总之,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三、自然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自然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1.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原工资待遇为每月5000元,合同期满后,公司提出仍按此标准或提高标准续订合同,劳动者拒绝,此时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反之,则需支付。
2.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一定都有经济补偿金,要结合具体终止原因和相关情形,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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