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需要什么条件
一、劳动合同订立需要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或者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劳动者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年满十六周岁(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且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等。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如实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确保所表达的意愿真实可靠。
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符合的规定,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除外。书面合同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
二、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一份违法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一份是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将其中一份交给劳动者持有。
从法律依据来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使其清楚了解自身的劳动权益和义务。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可能带来诸多危害。一方面,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依据合同条款主张权利;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劳动者对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确认。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这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例如,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提供一份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给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相应赔偿,法律标准如下:
(一)支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不给劳动合同,可视为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上述情形时需支付双倍工资。
(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不给劳动合同的行为,若逾期不改,可按每人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劳动者若遇到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情况,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便通过协商、申请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订立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合飞律师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