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必须要有劳动合同吗
一、工伤认定必须要有劳动合同吗
工伤认定不必须要有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存在劳动合同的情况。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的,劳动合同可作为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有助于工伤认定的顺利进行。
二是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在现实中,存在大量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形。此时,可通过其他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这些材料,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而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所以,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二、个人申请工伤需要盖章吗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一般不需要公司盖章。具体分析如下:
在正常情况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种情况下,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并不一定需要公司盖章。不过,若公司愿意配合并盖章,对认定程序的推进可能会有一定帮助。
三、工伤需要单位同意吗
工伤伤残鉴定不需要单位同意。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从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单位不能随意干涉。
二是从申请主体来说,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法定情形下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不依赖于单位的同意。即便单位不配合,也不影响鉴定程序的启动。
三是从鉴定流程角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鉴定,主要依据的是职工的伤情和相关医疗资料等客观情况,而非单位的态度。
不过,在实践中,单位配合可能会使鉴定过程更加顺利,比如提供一些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但如果单位拒绝配合,职工一方仍可通过合法途径完成鉴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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