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必须得有劳动合同吗
一、工伤认定必须得有劳动合同吗
工伤认定并非必须有劳动合同。
(一)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
1. 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能提供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申请工伤认定。例如,有单位定期转账工资的银行流水明细,上面显示工资发放单位,这就是很有力的证明。
2.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能辅助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只要这些证人能清楚地陈述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相关情况,在工伤认定时也可作为依据。
(二)特殊情况
1. 在某些非法用工情形下,比如用人单位使用或者未经合法登记的单位用工等,即使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相关部门也会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赔偿等事宜。
所以,劳动合同不是工伤认定的绝对必要条件。
二、工伤认定本人工资怎么算
工伤认定中的本人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时工资
如果职工是按照计时工资领取报酬,那么本人工资就是其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这里包括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例如,一名职工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每月还有平均500元奖金,那他的本人工资就是3500元。
(二)计件工资
按照计件工资的职工,本人工资计算方式也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时需要考虑其完成计件工作所获得的全部收入除以工作月数。比如某职工工伤前12个月共获得计件工资60000元,那平均月工资就是5000元,这5000元就是本人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另外,如果工资过高或者过低,基数会有上下限的限制,在确定本人工资时也要遵循相关规定。
三、工伤认定本人工资是实发工资吗
工伤认定中的本人工资不是实发工资。
在工伤认定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这里有几个关键要点:
1. 缴费工资的计算基础。社会保险机构在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时,一般以职工的工资总额为依据,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 与实发工资的区别。实发工资是职工实际到手的工资,通常是在扣除了社会保险费、等费用之后的金额。而本人工资主要用于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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