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常遇的霸王条款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中常遇的霸王条款有什么
劳动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限制劳动者离职条款。比如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离职,否则需支付巨额违约金。实际上,除特定培训服务期和约定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动者依法享有离职权利。
(二)不合理的试用期条款。如试用期过长、试用期工资过低等。试用期时长应符合法律规定,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规避劳动风险条款。有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概不负责”等条款,这种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承担工伤责任。
(四)模糊岗位职责和报酬条款。对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劳动报酬等规定不明确,用人单位借此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等。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审查条款,遇到霸王条款要敢于拒绝或要求修改。
二、下面什么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以下一些内容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 试用期条款。试用期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具体是否约定以及试用期的长短,需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等因素来确定。
2. 服务期条款。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限。并非所有劳动合同都会涉及服务期约定,它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进行了特定的专项培训并支出相应费用。
3. 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知悉的劳动者约定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等内容。并非每份劳动合同都需要约定竞业限制。
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三、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中会出现什么条款
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中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条款:
(一)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例如约定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发生工伤时由劳动者自行承担责任等,此类条款违反法律强制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
(二)违反劳动报酬规定的条款。如约定的工资低于当地标准,或者约定加班不支付等。工资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必须符合的要求。
(三)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的条款。比如约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离职,或者离职需支付巨额违约金且无合理依据,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
(四)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条款。如约定超长的工作时间且无相应补偿,或者剥夺劳动者、等休息权利。
(五)歧视性条款。基于性别、种族、宗教等因素对劳动者进行不合理的区别对待,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中常遇的霸王条款有什么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