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若双方未协商续签,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条件,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其律关系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已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破产后,丧失继续经营及用工能力,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或不再继续经营,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一些特定行业因政策调整等法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必须终止的情况。
二、企业终止劳动合同要给补偿吗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给予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
3. 若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等法定情形下,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要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需要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工资为5000元/月,用人单位提出以6000元/月续订合同,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同意续订,此时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二)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比如原岗位为管理岗,续订时单位欲将劳动者调至普通岗位,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除上述两种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什么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