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对老板有什么好处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对老板有什么好处
从违法角度看,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好处”。但在实践中,有的老板错误认为可能存在以下所谓“益处”:
其一,逃避缴纳社保责任。不签合同,试图借此模糊与员工的,逃避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降低用工成本。
其二,随意调整劳动待遇。不签合同,老板可能觉得可以随意变更员工的工资、工作岗位等劳动条件,无需受合同约定的限制。
其三,便于随时辞退员工。自认为没有合同约束,能随时辞退员工且无需支付相应补偿。
然而,这些所谓“好处”在法律层面都站不住脚。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有权主张差额,劳动行政部门还可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会面临罚款。随意降低劳动待遇、辞退员工,可能引发或诉讼,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甚至。同时,不缴纳社保会面临社保部门的责令补缴及处罚。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二、用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若用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一,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是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支付十一个月。
其二,视为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之后违法解除或终止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规定算提成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一般标准来确定。
提成部分是否计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提成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且该提成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通过履行工作职责而获得的劳动报酬,那么在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时,应当将提成部分纳入计算基数。因为双倍工资的立法目的在于惩罚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成作为劳动者工资的合理组成,理应计入以更全面反映劳动者实际劳动所得。
但如果提成属于偶然获得、与正常工作关联不大或者并非基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常规劳动付出所产生,例如因特殊奖励机制临时发放的高额提成等,则可能不计入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实践中,机构或会综合考量提成的性质、发放规则、与劳动者正常工作的关联性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是否将提成纳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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