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好处主要包括工作稳定性强、职业保障高、有利于规划长期职业发展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员工而言具有诸多重要意义。
首先,工作稳定性得到极大增强。员工无需担忧合同到期后的失业风险,能够更加安心地投入工作,不必频繁面临重新找工作的压力和不确定性。
其次,职业保障更高。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企业在做出裁员等决策时会更加谨慎,员工被随意解雇的可能性降低,为员工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
再者,有利于员工规划长期职业发展。员工可以基于稳定的工作环境,更长远地规划个人的职业路径,进行专业技能的提升和经验的积累,为未来的职业晋升打下良好基础。
此外,从心理层面来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给员工带来更强的归属感和安全感,有助于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工作积极性。
同时,员工在企业中积累的人脉、资源等也能得到更好的延续和发展,这对于员工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总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和可靠的工作环境,对员工的职业生涯和个人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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