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劳动者应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主张权益至关重要。
其次,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补偿,并补签劳动合同。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支付补偿。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仲裁时需提交相关证据及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此外,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总之,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补偿标准
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差额,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
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同时,用人单位还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需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之后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工资赔偿方面有如下规定:
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其次,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二倍工资。
劳动者要获取相应赔偿,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之后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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