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有期限区别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有期限区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有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合同期限:有期限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起始和终止时间,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仅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会解除或终止。
-稳定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强的职业稳定性,若无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有期限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时,若双方无续约意向,自然结束,稳定性相对较弱。
-解除条件:有期限劳动合同在期满终止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依据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等,解除条件更为严格,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也更重。
-签订情形:有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各种用工场景,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约定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在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特定条件下签订。
二、新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赔偿低怎么办
若认为新劳动法下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赔偿低,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审查赔偿计算依据。确认用人单位计算赔偿的方式是否正确,无固定期限员工被合法辞退,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辞退则按上述标准二倍支付。需核对工作年限认定、工资计算基数等是否准确。
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这些证据对于主张合理赔偿至关重要,能证明员工的工作情况、收入水平及被辞退事实。
再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尝试与单位沟通,表明对赔偿金额的异议,要求其重新审视赔偿计算,拿出合理方案。若协商达成一致,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对用人单位的辞退及赔偿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也可直接申请,由机构审理案件,依据法律规定裁决合理赔偿金额;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提起诉讼。
三、裁员无固定期限员工怎么赔偿
裁员无固定期限员工的赔偿,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若用人单位合法裁员,应向无固定期限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无固定期限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仲裁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情况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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