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未买社保辞职要赔偿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未买社保辞职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未给员工购买社保,员工辞职时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二,员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辞职的,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三,员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保障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或补缴社保,员工可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签了劳动合同企业可以辞退员工吗
签了劳动合同后,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员工存在过错情形。例如员工在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企业可以依法,辞退员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员工无过错,但存在法定情形。如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这种情况下,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是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当企业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并支付经济补偿。
三、签了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但单位未买社保,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是与单位协商。劳动者可就社保缴纳问题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明确指出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费用。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劳动监察部门可对其作出。
三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因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比如因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
总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责任,劳动者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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