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10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关于10年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分析。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该请求有时效限制,一般为一年。10年前的情况大多已过仲裁时效,若期间无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可能无法获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
其次,即便过了时效,若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如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劳动者仍可依法主张相应权益。例如,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保待遇的损失,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所欠工资并可能支付赔偿金。
再者,若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构成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总之,10年前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建议劳动者收集好相关证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咨询或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二、被欺骗签了怎么办
若遭遇被欺骗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从以下方面维护自身权益:
其一,收集证据。设法获取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受欺骗情形下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相关材料,例如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的谈话录音,其中包含诱导、欺骗性言语;或者有书面材料、聊天记录等能体现欺骗行为的证据。
其二,申请或提起诉讼。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无效。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充分提交所收集的证据,以证明签订协议时并非出于真实意愿。根据法律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其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赔偿。若仲裁或认定解除协议无效,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若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等。
三、做兼职解除劳动合同能赔偿吗
如果是在本职工作之外做兼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禁止员工兼职,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员工明知此规定仍做兼职,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赔偿。因为员工的兼职行为违反了公司的合理规定,公司依据规定是合法的。
二是员工的兼职行为并未影响本职工作,也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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