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追诉期有多久
一、劳动合同追诉期有多久
劳动合同追诉期在劳动纠纷领域一般称为仲裁时效。按照《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这一年时效内,如果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拒签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劳动者拒签是否有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主体变更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签,通常没有赔偿。因为这是在合法合规且双方自愿协商基础上进行的正常调整。
然而,若主体变更未经劳动者同意,属于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者拒签的,用人单位可能需支付赔偿。比如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转给关联企业但未妥善协商,损害劳动者权益,这种变更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主体、损害自身权益为由,用人单位可能需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判断是否有赔偿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否合法、是否经劳动者同意,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综合分析确定。
三、劳动合同仲裁的证据必须是原件吗
在劳动合同仲裁中,证据并非必须是原件。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原件作为原始证据,其证明力通常较高。因为原件能直接、真实地反映证据内容,比如劳动合同原件能清晰展示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减少争议。所以,若能提供原件,对主张权利更为有利。
其二,在无法提供原件的情况下,复印件、扫描件等也可作为证据提交,但证明力相对较弱。例如,若劳动者能证明原件在用人单位保管,而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此时复印件等可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事实。再如,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电子数据打印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可作为证据。
其三,仲裁庭会综合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即使是复印件等非原件证据,若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也可能被采信。总之,虽原件为佳,但非原件证据在符合条件时也有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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