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一、什么算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从用人单位角度看,如果不符合法定情形(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能构成违约解除。比如员工只是偶尔迟到,用人单位却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不合法的。
从劳动者角度而言,如果未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的程序(如提前通知期等)解除劳动合同,也属于违约解除。例如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而劳动者未通知就离职。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包括向对方支付赔偿金等。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通常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二、什么叫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从用人单位角度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依据,比如员工不存在法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却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属于违约解除。
从劳动者角度看,若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或者约定等法定情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也构成违约解除。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往往会给对方造成损害,因此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等,以补偿对方因所遭受的损失。
三、如何算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一)用人单位方面
1. 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例如员工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解除情形,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 违反法定程序。比如没有提前通知工会(如果需要通知工会的情况)就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方面
1. 未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定期限通知(如30日),而劳动者未遵守。
2. 违反服务期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时,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法定解除事由的情况。
在判断是否属于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依据相关、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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