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多少条
在中,解除劳动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一、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多少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主要在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二条。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第二十六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
二、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双方、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前面提到的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外,还有等情形。经济性裁员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如依照规定进行重整;发生严重困难等。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复杂问题。在处理劳动关系时,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自身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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