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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间)

合飞律师5个月前 (01-13)金融债务7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体着力点。全面乡村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方向和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突出重点、补齐短板、补短板,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进步。完全发达了。”

“五大振兴”内在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不是半途而废、没有重点。笔者认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是组织振兴,组织振兴的关键是农村党组织振兴,农村党组织振兴的关键是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乡村振兴的关键是加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关键是制度创新。

一、乡村振兴关键是组织振兴

人们普遍认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产业振兴,因此各地都从工业起步。国务院还于2019年6月17日发布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号文件。

笔者认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是组织振兴,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本保障。“五大振兴”的前提是组织振兴。没有组织振兴,就没有产业振兴。没有组织振兴,就没有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这是由以“组织”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是总结多年来农村发展“不够统一”的教训得出的结论。

过去,在重城市、轻农村的二元体制下,在“分得够多、统不够”的实践下,农村基层组织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能力办事。搞事情,使得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集体经济变成空壳。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人就是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所以这个组织就不是留守组织。因此,提倡“两委”交叉担任职务,提倡“肩并肩”,减少开支,提高效率,是一种创新做法。

当前,在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下,在乡村振兴的宏伟战略下,农村想要改变空心化、边缘化、老龄化、空壳化的局面,就必须让年轻人回来,让鸟儿归来,民俗归来,农民重新组织起来。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坚强的农村基层组织。一是设立。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最重要的三个基层组织。它们必须建立,而且每一项都缺一不可。二是健全性。每个组织都必须有岗位和人员。有岗位就有责任,只有人才能做事。当前农村的问题不是村干部办事太多,而是人员少、弱、散,“招不来、留不住”。农村改革的要求和任务的繁重极不相称。只有健全的基层组织,才有带领农民劳动的力量,才有带领农民致富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必须“把政府领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统一起来”。政府领导的关键在于基层组织的领导。单纯谈论“尊重农民的选择”是一种推卸责任。事实上,多年来,农民已经通过行动做出了选择,那就是“荒地进城务工”。也有观点主张精简农村基层组织,因为“村里贫困人口少”,这正是本末倒置造成的原因。

二、组织振兴关键是农村党组织的振兴

农村基层组织振兴的关键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振兴。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它们是党在农村一切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他们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工作的领导核心。他们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这是由党的性质、地位和农村实际情况决定的。党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有明确规定。

农村基层党组织薄弱、分散,乡村振兴就举步维艰;反之,乡村振兴就难以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乡村振兴就快速稳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农村组织振兴,建设千千万万坚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优秀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决定因素。”

农村基层党组织振兴的前提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实现全覆盖。中共中央组织部《2017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国有建制村党组织58.8万个,2017年为54.7万个,比2012年减少4.1万个。2017年共有89.564个中共党员100万人,其中农、牧、渔党员2549.9万人,占党员总数的29%。2017年,共新发展党员198.2万人,其中农牧渔党员35.8万人,占比18%。2017年,全国农村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41.48%。可见,作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基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队伍还很薄弱,与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职责极不相适应。群众、宣传群众、团结群众、服务群众。相拥的树,是从最小的木粒诞生的;九层平台是从疲惫的土壤中诞生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九台的根基。它们应该是一个等边三角金字塔的底座,有更多的党组织、更多的党员、更多的专职党建干部,而不是现实中的纺锤形结构。

农村基层党组织现状:一是薄弱。农民党员比例较小,低于其他行业党员。二是结构较差。党员年龄结构老龄化,文化程度低,女党员较少。三是缺乏活力。后续发展的人不够,需要入党的人不够,可以发展的人不够,“名义党员”、“口袋党员”太多。

因此,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问题,首先要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主动发展党员,像星探一样主动发现和培养好苗子;主动在农村青年、妇女、致富人群中发展党员;主动在村级后备干部、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组织中发展党员;主动在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经商群众中发展党员;主动在返乡高校毕业生、离退休人员中发展党员,在军人、行业协会会员中发展党员。变个人被动要求入党为组织主动培养入党;把建立积极分子信息库改为建立优秀分子信息库,及时积极吸收优秀分子进入党的队伍。笔者担任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委组织部部长时,针对农村支部发展党员难的问题,在区党校设立了秦都区农民党校。每个村选拔2-3名优秀农民参加农民党校学习。在一年的集训期间,还成立了农民党校党支部,将优秀合格的农民学员培养成党员。培训结束后,将党组织关系引入村里,有计划、及时吸纳农村涌现的先进分子。到党来,增强村级党组织力量,切实为党输送健康、纯洁、有活力、有活力的新鲜血液。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培训选拔机制。党组织书记必须有一个经历和成长的过程,有担任村委会委员、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村支部成员的经历。

三、振兴农村党组织关键是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领导党政军民、东西南北中的一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领导一切”写入党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写入宪法。在农村,我们要自信地认识到,村党组织、村委会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不是平等的关系,而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村党组织负责全面管理、领导,发挥核心地位;即必须自信地论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地位高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就是自信地维护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权威。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各种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展壮大,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动摇。削弱。

当前,农村党组织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不能正常发挥。一是党组织的领导与村委会的自治对立,造成党治乡与村民自治的“两张皮”。往往强调党的领导就排斥村民自治,强调村民自治就忽视党的领导。现实中甚至存在“基层党组织书记由十几名党员选举产生,村委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村务应由村委会说了算”的误解。二是党的建设与经济对立,出现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现实中只重经济,不重党的建设。党建主体责任弱化,甚至导致经济是“硬目标”、党建是“软任务”的误区。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很容易被经济利益和宗教势力劫持。相当一部分村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为了应对上级检查。党建工作流于形式、空而不实。三是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只注重布置各项任务、安排各项任务。没有人关心党员干部的利益和待遇,形成了“上千行下一针”的责任关系。不平等待遇的矛盾是“马是跑了还是马吃草”。这些做法严重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权威和核心地位。

因此,农村党组织建设的关键是强化党组织领导的核心地位。一是加强全面领导,提高政治领导力。加强党组织对各农村基层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以政治领导把握乡村振兴的政治方向,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党组织的意图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政治引领。各类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二是通过提高组织覆盖体现综合领导。组织覆盖,就是把农村基层党组织有效嵌入农村各类基层社会组织,把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触角延伸到农村产业链各个环节,延伸到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家庭,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对农村工作实现全覆盖;三是落实效益,确保全面领导。中央和地方财政要设立农村党建专项资金,将农村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必要的办公和活动经费。村级党组织实行轮班制,党组织干部转为专职,并落实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政策,解除了他们党建工作的后顾之忧。

四、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关键是制度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问题是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关键是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制度保障是根本保障,是奠定长远效益的基础。

一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畅通村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探索从高校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党员干部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完善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不是村委会主任、不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导)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健全乡镇机关公务员选拔制度和乡镇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制度,或者将基层领导干部并行制度延伸至村党组织书记,开辟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晋升通道。要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健全农村基层党的建设考核评价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承担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是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关系,切实承担集体经济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实行政政分开制度。经济学。

三是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村委会等村级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的制度,党员村委会主任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的制度。建立村党组织提名村委会成员、主任候选人制度。提倡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者非村委会成员的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两新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在生产、加工等各产业链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销售加强党员活动同质化,延伸党建工作的触角。

四是健全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村级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机制。提倡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组织部门登记管理。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处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等制度,巩固村党组织书记目标责任制。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五要完善“四讨论、两审查、两公开”工作机制。在“四讨论、两公开”的基础上,增加了“两审”程序。一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查。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相关程序对决策和实施过程进行全面审查和审查,对决议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二是村党组织的批准。村党组织审议、批准并实施决议。“四讨论、两审议、两公开”采用制度安排,运用提案权、批准权,实现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全程领导,体现了党组织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六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及时跟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发展领域党组织建设情况,着力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充分发挥农村民间组织作用。村级党组织可进一步下级为小组,以村民小组或相连的自然村为单位,探索创新“党组织+”模式。可以设立党员3人以上的党小组,基层党组织设置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变更。“乡党委-村党支部(总支部)”向“乡党委-村党支部(总支部)或联合村党支部(总支部)-联合党支部(村党小组)或联合产业党支部”汇报(联合党支部)“专业党小组”延伸,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构筑村民小组党组织坚强的战斗堡垒。把村组或自然村发展的核心放在首位,打破依靠强人和资本主导村庄治理的路径依赖,增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之间的两张皮问题和基层治理。

总之,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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