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全报的吗
工伤赔偿并非全报。工伤赔偿的报销范围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康复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具体报销比例因工伤等级、职工所在地区等因素而异。
1.医疗费
医疗费由医疗机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ただし、一部負担金(自己負担額)については、原則として労働者自己が負担する。
2.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因工伤导致职工不能工作而失去的收入。报销标准为职工受伤前工资的80%。
3.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报销标准为一级护理费每月1000元,二级护理费每月800元,三级护理费每月600元。
4.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必要的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生的费用。
5.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住宿不便而产生的费用。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生的费用。
6.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营养补充而产生的费用。报销标准为一级营养费每天20元,二级营养费每天15元,三级营养费每天10元。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达到一定等级而一次性发放的补助金。报销标准为工伤职工月工资的1030倍。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而一次性发放的补助金。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生的费用。
9.康复费用
康复费用是指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康复而产生的费用。报销标准为实际发生的费用。
10.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因工伤职工遭受肉体和精神痛苦而一次性发放的赔偿金。报销标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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