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给赔偿吗
简短的答案是:是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职工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当发生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情形时,职工可申报工伤,获得相应的赔偿。
赔偿范围:
医疗费用:包括工伤治疗、康复以及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期间,职工按原工资标准获得相应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程度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发放。
生活费、护理费:因伤残生活受到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可获得生活费;护理等级较高、生活不能自理的,可获得护理费。
交通费、食宿费:因工伤治疗或康复需要异地就医的,可获得交通费、食宿费补助。
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后,职工应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确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并依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补助和待遇。
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经治疗终结后,伤情稳定,评定伤残等级为十级至十四级的,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申报流程:
1. 发生工伤后立即报告单位。
2. 单位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
3. 职工或职工家属凭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等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4.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核实后,作出工伤待遇决定。
5. 职工或职工家属对待遇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
注意事项:
申报工伤应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提出。
故意伤害、醉酒、吸毒等非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不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工伤或拖延申报的,职工及家属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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