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好了医生有赔偿吗
工伤好了后是否有赔偿,取决于伤情是否构成《工伤保险条例》上的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就医情况。
一、伤情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就医情况
职工因工受伤后,应当及时到医疗机构救治。职工在受伤当日或者受伤后立即到距受伤地点最近的医疗机构治疗,因情况紧急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距受伤地点最近的医疗机构治疗的,经抢救后,应当尽快到距受伤地点最近的统筹地区内医疗机构治疗。
三、赔偿标准
工伤好了后,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且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致残再就业培训补贴、工伤康复费以及伤残津贴等。
四、如何申请赔偿
职工因工受伤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在3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自用人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五、救济途径
对于工伤认定或者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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