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卖断人员能开除吗赔偿
工伤卖断人员是指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能力永久部分或全部丧失,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并经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伤残赔偿金的职工。
一、是否可以开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伤卖断人员不属于上述情形,因此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不能开除工伤卖断人员。
二、赔偿标准
工伤卖断人员的赔偿金数额,按照劳动者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一级最重。赔偿金数额为本人月工资的若干倍,十级伤残为本人月工资的160倍,九级伤残为140倍,以此类推,一级伤残为80倍。
三、其他赔偿
除了伤残赔偿金外,工伤卖断人员还享有以下赔偿:
(1)医疗费: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职工因工伤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2)护理费: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需要长期护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护理费。
(3)交通费:工伤职工因工伤治疗、康复等需要到异地就医的,用人单位应当报销其交通费。
(4)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或者需要进行康复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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