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如何赔偿
在工作中,解除劳动是一个比较常见但又十分重要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这一方面。很多人对此感到困惑和迷茫,不知道自己应得的权益是什么。那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为您解开疑惑。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如何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赔偿,要根据具体的解除原因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1.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 劳动合同期满,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原来的,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4. 用人单位被依法、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这里的平均工资包括或者以及、津贴和补贴等性收入。
2.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2. 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赔偿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和具体的法律规定,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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