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工伤认定期限还能申请赔偿吗怎么办(错过工伤认定期限还能申请赔偿吗知乎)
工伤后
错过工伤认定期限
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还能申请赔偿吗?
最近
河西法院审理此案
因工作事故遭受人身伤害
劳动争议案件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件简介
小林是A公司的员工,被派往B公司办公室做保洁工作。2018年11月,小林在B公司进行保洁工作时不慎跌倒受伤,事件发生在B公司安装门禁施工期间。
当天,小林到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右侧髌骨骨折”。小林去医院多次检查,因术后问题住院继续治疗,产生了数万元的医疗费。侯晓林于2021年12月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部门认为
小林及其近亲属、工会自事故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年诉讼时效已满,故决定不予受理。
小林决定对A公司提起侵权诉讼
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小林与A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其因工受伤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A公司未能证明其已为小林办理了工伤保险并缴纳了相关费用。小林受伤后,该公司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上述情况导致小林受伤后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也无法依据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提供补偿。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起侵权诉讼。
小林在工作中受伤。雇主A公司应对小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与此同时,已经成年的小林正在案发地进行施工。他路过该地时疏忽大意,对事故也负有责任。责任。
考虑到上述情况
对于小林的经济损失,法院判决A公司承担65%的赔偿责任,小林本人承担35%的赔偿责任。
典型含义
实践中,经常发生劳动者因逾期申请工伤认定而无法认定工伤,从而无法顺利获得赔偿的情况。因工受伤的工人没有办法维权,也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起侵权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之前,您必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就损害主张权利。办理相应程序索赔后,如果不符合工伤条件,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本案中,法院作为保障劳动者合法享有和获得赔偿权利的最后手段,通过司法手段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因工伤遭受人身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因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第一款:劳动者在从事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或者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诊断或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计生部门提出申请。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的事项,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资料来源:天津市高院河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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