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以及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意义
一、租房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租房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是从合同,而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而订金不具有。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不发挥此功能。
二、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意义
定金的法律意义:
1.是有惩罚性的。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
6.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而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
订金的法律意义:
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合飞律师提醒您,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三、租房合同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时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因此租房合同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适用。
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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