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归谁
一、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归谁
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时房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离婚时归购买方所有。
如果是婚后用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证只登记在贷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购房加名字要交吗
在婚前购房加名字是否交印花税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是夫妻之间在婚前购房后加名,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形免征印花税。因为夫妻之间的房产加名行为,从税收政策角度来看,是对家庭财产关系的一种调整,是被视为同一主体内部的权益转移。
然而,如果是非夫妻关系(例如男女朋友等其他关系)婚前购房加名,这种情况可能被视为产权的转移行为,是有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按照规定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总之,婚前购房加名是否交印花税取决于加名双方的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免征的规定等多种因素。
三、婚前房加配偶名离婚时能对半分吗
婚前房产加配偶名后,离婚时不一定能对半分。
(一)房产加名的性质。加名一般视为对配偶的赠与,但赠与的份额并不一定就是一半。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份额,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1.出资贡献。虽然加了名,但如果能证明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时可能不会简单地对半分。例如一方婚前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婚后加名,会考虑婚前出资情况。
2.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在婚姻期间,对房屋的维护、装修、偿还贷款等贡献也是法院考量的因素。如果一方在婚后对房屋有较多投入,可能会适当多分。
3.离婚的原因。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例如、家暴等,无过错方可能会在房产分割中得到一定倾斜。
总之,婚前房加配偶名后离婚时的分割比较复杂,要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并非必然对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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