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有好多朋友都在问我这个问题,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我们要明确一点,婚后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并不一定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在夫妻双方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就被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在夫妻双方结婚后,由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后约定了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这些都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判断标准,在实际情况中,还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房产是在婚前购买的,但是婚后进行了加名等。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大家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婚后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了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房产是在婚前购买的,或者夫妻双方有约定等,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建议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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