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烂尾楼该怎样维权
一、买了烂尾楼该怎样维权
遭遇烂尾楼时,购房人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1)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其行为构成违约,买受人应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针对逾期情况,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相应责任。
如逾期时间较短,买受人可主张每日支付相应违约金;
(2)若开发商长期逾期交付或在催告后三个月仍然未能完成交付,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付款项和补偿损失。
但若开发商处于破产边缘,则不宜轻易,以免陷入钱财两空的窘境。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烂尾楼纠纷的解决方式
若仅因资金问题,开发商延期工程,需给予其充足的时限进行资金筹集以推进后续工程;若面临破产导致楼房废弃,绝不能将房屋返还开发商,而应对或妥善保管。
此举将使购房者与开发商间的交易转为债券债务关系,从而在破产赔偿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
在开发商破产后,购房人仍可按相关规定向房管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产权在握,总归比一无所获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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